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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培训班--
最高院执行局孟祥局长的开班动员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11-21 09:38:52 打印 字号: | |
  一、最高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的背景

  随着大家对执行工作规律的逐渐认识;执行体制机制更贴近司法实践;执行联动、执行宣传、执行公开等明显改变;执行工作方式明显改善;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融合更加深入,各项执行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了确保执行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兑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最高院执行局参照中央巡视组对各地方进行专项巡检的工作经验,经向院党组汇报批准,决定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工作。对此,周强院长非常重视该项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

  二、专项巡查的目的、意义、形式、内容

  (一)目的:此次巡查将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指标要求,根据申诉信访、重要督办事项、日常工作等汇总了30个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在规范化、质效性、监管化、信息化、联动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受检法院在规范化、质效性、监管化、信息化、联动性等方面的各项重大部署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完成。此次检查就是要改变以往通过文件报送、汇报工作了解落实工作的方式,要看各法院实际落实重大部署的情况。

1)通过巡查,及时总结经验、调整工作。

2)帮助各法院解决问题、协调工作。

  (二)意义:

1)通过巡查统一思想、凝神聚力。认识的高度决定行动的力度。通过巡查传达信息,将执行新的管理理念及方式传达各领导,将思想统一到最高院党组、周强院长的部署、目标上来,统一到规范执行、转变作风上来。

2)巡查是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必然要求。是兑现周强院长所立军令状的要求。

3)巡查是解决执行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要求。

  (三)形式

  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最高院执行局牵头,审管办、政治部、监察局、新闻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组成。组长:江必新;副组长:刘贵祥。

  专项巡查组将组成7个巡查组;每组10人;每组负责4-5个省;巡查组约70人;每组都有最高院的人(3-4人),剩余的人从此次培训人员中遴选。

  (四)巡查的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通报批评,严肃问责,敢于动真碰硬。

1)网络查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网络评拍系统的使用情况

2)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情况:包括流程管理等方面工作

3)终本案件、信访案件、涉党政机关的长期未结案件等办理情况

4)群众反映的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情况

5)执行人员配备及装备配置情况

6)执行工作是否向当地党委汇报,当地党委是否出台相关文件支持。

对于基层法院、中级法院主要检查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及案件;对于高院主要检查指挥中心。

  四、对“四个基本”的认识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即达到“四个基本”,是在对过去执行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的。“四个基本”即:1.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2.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和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4.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1.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这个基本很宏观。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若没有体现、体现不充分,都不能说基本解决了执行难。因此要把长效机制固定下来。

  2.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这个基本也很宏观。要向自己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法院不能与行政机关等同,要有更严的标准;法官不能与普通公务员等同。

  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和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这个基本是具体工作,非常重要,是工作的重点。终本案件是检查的重点,各种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都放入终本案件,要通过检查把这些违法终本的问题找出来。同时,指挥中心应对终本案件加强指挥管理,以后应是自觉管理、主动管理。现在最高院指挥中心仅是代查,以后每月各院指挥中心要对终本案件进行复查、督办并及时恢复。

  4.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过去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及标准不到位,现在要加强对执行流程节点的管理,这也是此次检查的重点。目前全国有16家法院直接使用最高院执行办案系统,这些法院的流程节点最高院能够全部监测到;全国还有16家法院直接对接使用最高院执行办案系统,这些法院的流程节点数据最高院目前无法监测。下一步要把这些对接使用法院的数据全部监测到。我们只有实现管理才能达到管理。确立规则、创造方法、提供保障是解决执行难的途径,要将这个理念向各法院传达下去。节点就是体现了程序意识,体现了管理工作。指挥中心要加强节点管理。

总之,各院要围绕“四个基本”创新机制、调整人力。

  五、“八项任务”及其变化

  “八项任务”:1.执行模式。2.执行体制。3.执行管理。4.财产处置。5.执行工作机制。6.制度规范化。7.监督规范化。8.专项治理机制。

  在制度、规范层面的变化:近两年出台了许多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就是为了扎紧执行权依法运行的笼子。比如:出台了《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执行流程200条》、《司法解释汇编》。

在体制、机制方面的变化:1)对于执行权的司法改革问题:目前最高院的意见还是深度内分、适当外分。适当外分就是将刑事财产刑执行、死刑执行外分出去。2)执行的入额问题:这个问题也是检查的重点。对执行岗位要充分入额,体现出对执行工作的重视。3)执行的警务保障问题:警务保障是否落实,也就是能够保障执行工作就行。并没有要求执行干警强制转警(目前不再提执行的警务化)。

  在执行模式方面的变化:由于实事案件总量大、增长速度快,任务重,员额以后入额法官少了,因此要建立以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执行模式,这样可以避免许多风险,更加公开公正。各法院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立相应的模式,不搞一刀切。以团队为单位的考核要体现在制度上、管理体系上,因此各项制度机制要跟上,各法院也要落实,这也是检查的重点。另外,执行政法编人员数占全员政法编人数需达到15%,这是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一项硬指标,不能敷衍,是条红线,是此次检查的重点。凡是经检查不合格的均要通报。

  在执行模式、能力上的变化:对于财产查控、网拍平台、信用惩戒等平台的应用,比如,目前还有哪些法院还未用网拍平台进行拍卖。该项工作还不完善,这次巡查都要找出来,予以解决。同时在检查中要对数据进行核对,去重、去伪。

  在执行管理上的变化: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这包括硬件配备、系统开发。最高院已经建立执行指挥管理系统,全国法院都要用这一个平台,避免重复开发。落实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要配人、要值班、各法院要督办自己的案件、对于高院要检查是否建立了机制进行了督办指挥中心的定位就是以管理为中心,要对案件管理、执行事务管理、案件类型化管理、指挥协调管理、人员保障协调管理、综合分析考核。巡查中药贯彻这些理念。执行管理的方式,一是服务,为管理服务、为团队服务、为决策服务;二是监督,要督办整体质效、节点管理、信访案件。此次巡查要对2017年的终本案件要查准。信访案件是执行工作的晴雨表,对信访案件进行分析很重要,因此,今年要把8类信访案件转入系统中,目前最高院已经建立申诉信访案件办理系统。各法院的信访案件均要录入该系统,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对信访工作要对高院考核,高院再向下落实考核。同时也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案件督办情况进行分析。对于委托系统,要达到通过平台标准化运行的目的,这也是互联网 的体现,要宣传这项工作。对于案款管理,已有一案一账户的法院要把已有的数据转入最高院,没开发此系统的应及时落实开发。对于物的管理,要解决长期无人管的现状,至于该项工作如何管理,还需进一步调研。此次第三方评估检查从2017年9月开始至2019年2月,分三次评估结束,首批评估检查从2017年9月开始,评估法院为浙江、重庆、唐山,此后全面铺开。此次第三方评估检查要检查10个高院,对10个高院中的30%的中院进行检查,对30%中院中的30%的基层院进行检查。对涉党政机关案件的执行、财产调查制度落实情况(如财产调查令的发放情况)、打击拒执罪的情况等都要检查。执行宣传很重要,不会宣传的就不会搞执行。目前最高院拍摄了《执行法官》,并计划拍摄执行纪录片,分四季播放。

  六、巡查的后果

  巡查结束后,巡查报告以省法院为单位作出,该报告要向当地党委、政法委反馈,对于报告中查出的问题,该省高院的主管副院长要向院长汇报说明,该省高院院长要直接向当地党委反馈说明。

  七、巡查人员的要求

1)不给地方法院增加负担。

2)巡查人员要坚持原则,一丝不苟。

3)巡查人员认真落实规定动作。

4)巡查人员遵守工作纪律.
责任编辑:陆川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