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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律师同心合力 争议案件即时了结
作者:李珊  发布时间:2018-11-26 15:13: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陆川法院执裁庭陈闯奎庭长坚持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理念,与律师同心合力,融情于法,耐心细致,循循善诱,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8年7月5日9时30分,刘某汉驾驶一辆轻型自卸车与一辆老人载着孙子吴某某的摩托车发生了碰撞。原告吴某某在本次交通事故受伤,经过陆川县人民医院的抢救和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吴某某住院35天后出院。因双方无法协商赔偿,原告吴某某起诉到陆川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刘某汉、某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在开庭审理中,双方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经过庭审调解,原告吴某某与某保险公司达成调解,被告保险公司支付5000元,原告撤回对保险公司的起诉。庭后,被告律师多次与被告及家人做调解工作,同时陈庭长多次与原告和被告沟通,主持原、被告双方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达成调解后立即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4500元给原告。原告吴某某与被告刘某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均表示对法官工作的支持与认可、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感谢律师的耐心劝导。

  一次诉讼一场博弈,一次妥善化解又能促进社会和谐。诉讼是最后一道防线,调解是前锋,以“和”、以“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