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平日横行乡里的谢宝春、谢宝森、谢宝东三兄弟与父亲谢广林、叔叔谢明富沆瀣一气,向陆川县北部工业园区的多个企业收取“狗肉费、过路费、损失费”共27500元。6月28日上午,陆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涉恶团伙敲诈勒索案。该团伙成员最小年龄43岁,最大年龄75岁。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宝森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共5起犯罪事实。
2016年8月份一天,谢宝森授意被告人谢明富、 谢广林以被害人庞某厂区外面的道路政府没有征收,是集体土地为由,阻止庞某雇请的钩机施工,并威胁不给钱就不给庞某的运输车辆通行,后在被害人庞某厂区附近敲诈了被害人庞某3000元, 得钱后,三人各分得1000元。
2017年1月份一天,谢宝春来到被害人庞某的厂 区,以过界为由,将被害人庞某厂区内的几个号红线木桩打断,并威胁不准从厂区门口的路通过。几天后,谢宝森、谢宝春、谢宝东来到被害人庞某厂区内闹事,以厂区外面的路其兄弟加铺过石头为由,让庞某给“过路费”,如不给钱就要将该路挖了不给通行。最后,三人敲诈了庞某5000元,其中谢宝森分得2000元,谢宝春分得1500元,谢宝东分得1500元。
2016年8月,中石油六燕加油站进场施工以来, 谢宝森、谢宝春和谢进杰(另案处理)多次闹事、阻止施工。2018 年9月份一天,谢宝森以要请村里的村民吃狗肉为由,敲诈中石油加油站施工方秦某5000元。
2016年10月份一天,在中石油六燕加油站建围墙时,谢宝森和谢进杰等人前去索取该工程,在被加油站施工方秦某拒绝后,以此为由敲诈了中石油施工方秦某7500元。
2016年11月份一天,在中石油六燕加油站打地台时,谢宝森、谢宝春、谢宝东和谢进杰过来阻止施工,谢宝东还将铲车停到加油站进出的路口,铲三角沙到路中间堵路,后谢宝森等人以施工方拒绝给他们做地台为由,敲诈了中石油加油站施工方秦某7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宝森、谢宝春、谢宝东、谢广林、谢明富和谢进杰(另案处理)团伙作案,主要人员相对固定,多人多次在一定领域内违法犯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的特征,应当认定为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 强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共同敲诈勒索犯罪中,被告人谢宝森、谢宝春、谢宝东和谢进杰(另案处理)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谢广林、谢明富起辅助作用,系从犯。
庭审历时近3个小时,5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