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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小哥点外卖吃出头发 索赔千元未果诉至法院
作者:刘江嫚  发布时间:2022-05-27 15:05:03 打印 字号: | |


当你在外卖的饭菜中吃到异物,你是选择隐忍还是爆发?来看看陆川法院审结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刚满19岁的陈某在某外卖平台买了一份15.9元的猪脚蜜汁鸭腿饭。收到外卖后便迫不及待的享用美食,才吃了三四口饭,就吃出了一根头发,陈某瞬间觉得恶心,此时此刻的心情非常不美丽。陈某第一时间联系该平台客服进行介入,要求退款并且店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进行十倍赔偿,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赔偿。经客服与店家协商后,店家只愿意退回购买饭钱的款项,认为1000元的赔偿无理取闹,拒绝赔偿。陈某气不过,“不蒸馒头争口气”,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4月14日向陆川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由民二庭法官万春柳主办。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原告陈某强调头发是被告的,被告反驳原告如何证明头发是他们的,且被告每天均有消毒和戴帽子、戴手套进行餐饮活动。针对双方的辩论意见,万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经过冷静思考,双方当事人均愿意调解。经过万法官的释法说明和安抚,被告愿意三倍赔偿47.7元给原告,原告争得了这口气也愿意接受赔偿并主动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此案以原告5月20日撤诉审结。

此案告诉我们:不以恶小而放之,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记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这是对自己权利的维护也是对侵害方的提醒,民以食为天,入口的东西应该谨慎。卫生很重要,把好入口关,生命健康才能得以保障。


 

 
责任编辑:刘江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