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川县法院协助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成功查封扣押一台挖掘机,及时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案件中,发现了被申请人名下拥有一台三一牌挖掘机,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陆川县人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函。陆川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陈玉彦在接收到该协助执行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部署执行干警协助执行事宜。
01 查封挖掘机
02 法官向当事人说明查封情况
2022年6月2日上午,两院执行干警一同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两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找到该挖掘机并成功查封扣押,执行工作圆满结束,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陆川县人民法院的积极协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本次的联合执法行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