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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发放6份司法建议 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作者:宋珊珊  发布时间:2022-12-20 17:41:01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为人民群众保留碧水、蓝天、净土,陆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向玉林市陆川县生态环境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建议书,并积极组织法院干警开展回访活动,促进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玉林市陆川县生态环境局与陆川法院生态保护联席会

“2013年以来,陆川法院审理了涉环境资源方面案件141件,其中判处生态修复赔偿数额54.5万。今年,我们发出广西第一份生态服务令,让‘毁林员’变成‘护林员’。”在县林业局的司法建议回访座谈会上,陆川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恒详细介绍法院涉失火罪案件工作情况,并与走访单位就案件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陆川法院驻河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揭牌


今年以来,陆川法院围绕九洲江、东山水库、鹤地水库等重点河库区域环境权益,强化执法部门间信息互通,与环保、国土、林业等多部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召开座谈会5次,交流探讨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等问题。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法院针对环境资源类犯罪特点、手段、规律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查找社会治理方面问题漏洞,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放6份司法建议,并落实司法建议“回头看”制度,以现场查看、座谈会的形式,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陆川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加强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积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