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7月11日,陆川县法院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陆川县纪委监委干部等9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旁听庭审。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潘某是陆川县某民营企业的采购员,其利用工作便利在采购过程中以“签高订低”的方式分别与A、B、C三家公司采购了一批货物,三家公司在缴纳税款后将剩余钱款共计97149元转账给潘某。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刑事审判庭陈玉彦法官独任审判。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旁听人员直观了解了被告人是如何一步步跨“底线”、越“红线”的犯罪历程,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该案将择期宣判。